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签署联合声明
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第十二次(线上)会议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印度、伊朗、哈萨克斯坦、中国、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司法部长,吉尔吉斯斯坦的司法部副部长,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
会议讨论了成员国司法部活动的改革以及相互合作的前景。

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长A·塔什库洛夫谈到了我国在司法和法律领域正在实施的改革、法律信息的传播、“智能监管”系统、数字司法、基于人工智能的“LexAI”聊天机器人、法医领域的新闻,以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前景。
尤其强调了公证服务的数字化、文件电子管理机制以及通过“公证”信息系统简化公证流程,以及国家出资提供免费的合格法律援助,不仅在刑事案件中,而且在行政违法和民事案件中也是如此。
会议期间,确定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组织下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
活动结束时,各方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反映了各方就议程议题达成的总体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