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法》旨在促进经济的逐步发展
向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通报了确保实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2025年国家预算法》的措施。
该法由17条和10个附录组成,反映了来年的领先经济指标。特别是,预计到2025年,乌兹别克斯坦的国内生产总值将增长6%。
合并预算获得批准,赤字占 GDP 的 3%,计划收入为 431 万亿乌拉圭先令,支出为 480.5 万亿乌拉圭先令。

国家预算和国家目标基金预算的平衡以 GDP 的 2% 赤字形成。同时,国家预算收入确定为 308.5 万亿乌兹别克斯坦索姆,支出(考虑到对国家目标基金的转移)为 344.8 万亿乌兹别克斯坦索姆。
2025 年的预测是,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以及各地区和塔什干市的地方预算收入将达到 65.8 万亿乌兹别克斯坦先令,支出将达到 84.3 万亿乌兹别克斯坦先令。此外,预计将从共和国预算向地方预算转移 18.5 万亿乌兹别克斯坦先令。
根据法律规定,明年预算支出仍将以社会支出为主。预计国家预算总额的52%将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活动,以及发展科学、文化、体育和为低收入公民提供住房。
为增加地方预算收入,扩大地方预算独立性,在区、市预算中额外分配了下列税种:

– 营业税、土地税和法人财产税全额缴纳(纳税大户缴纳的税款除外);
– 至少50%的收入来自个人所得税(纳税大户缴纳的税款除外);
– 国有资产私有化收入的50%转移至地方预算。
此外,各区和城市的地方议会被授予对某些类型的税收应用系数的权力。
总体来看,国家预算还将致力于明年经济的逐步发展、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问题以及改善人民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