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取消部分国家入境时强制隔离规定
取消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共和国特别委员会关于制定防止冠状病毒在乌兹别克斯坦传播的措施计划的第 90 号声明的以下限制和要求:
暂停来自香港、博茨瓦纳、津巴布韦、莱索托、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纳米比亚、斯威士兰、坦桑尼亚和南非共和国的国际航班(通过过境航班进入、离开该国领土);
禁止在上述国家停留14天的第三国公民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领土;
来自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英国、德国、丹麦、埃及、以色列、意大利、荷兰和捷克共和国的乘客必须进行 10 天的居家或酒店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