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延地区设立938个投票站
安集延地区选举委员会下次会议审议了在该地区设立投票站以选举最高会议立法院和地方议会代表的问题。
根据《选举法》规定的程序,投票站由地区选举委员会根据区和市州长、军事单位或军事编队指挥官、拘留和剥夺自由机构负责人提交的意见设立。一般来说,投票站的选民人数最少为二十名,最多为三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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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根据各区、市政府关于投票站选址的意见,决定在全区设立938个投票站。投票站的序列号、边界和地址清单已获得批准。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法》第 10 条、设立投票站的程序和规范以及《选举法》第 20 条授权地方选举委员会设立投票站、按地区确定投票站编号、公布投票站名单地区选举委员会主席巴赫蒂约琼·拉苏洛夫 (Bakhtiyorjon Rasulov) 表示,该地址并告知选民投票站的位置。在此基础上,这些信息将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时间在平面媒体上发布。
投票站选择方便群众的建筑,其中普通教育学校664个,职业院校、中学和技工学校56个,高等教育机构11个,文化体育设施34个,公共设施7个军事单位中,6 个在司法和国家机构服务中心,63 个在医疗和娱乐中心、疗养院,32 个在商业实体,23 个在社区集会,42 个在其他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