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确定130条河流、湖泊和泉水的正式名称
毫不夸张地说,我国对国家语言的重视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体现了我们致力于提升乌兹别克语民族内涵、在各个领域使用乌兹别克语命名事物的理念。
根据政府的决定,130处水体(包括河流、溪流、湖泊、泉水、瀑布和水库)的名称已获批准使用官方语言。此外,一些新的水文名称也被列入名单。例如,萨西克赛河(Sassiksay)更名为舒尔苏夫(Shursuv),盖斯顿洪泛区水库更名为扬吉库尔干(Yangikurgan),金尼达里亚河(Jinnidarya)更名为佐加塔赛河(Zogatasay)。
此前,320处铁路设施的名称已根据州语言的要求进行了调整。现在,是时候对山脉、山峰、山口和洞穴的名称进行整理了。
值得一提的是,从现在起,在命名物体时不遵守国家语言规则,将按照既定程序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