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提出了将行政司法提升到新水平的提案
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审阅了一份关于将行政司法提升到新水平的前景的报告。
在国家元首的倡议下,行政法院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启动。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国家机关和官员活动的司法监督,切实保障公民和企业家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行政法院已审理约15万起案件,其中7万余起案件撤销了国家机关的违法决定。

此外,针对官员的违法行为,约有2.7万份私人裁决被上报至更高级别的机构或其他授权机构。
这些结果表明,行政法院的活动遵循“人民服务于国家机关,而非国家机关服务于人民”的优先原则。这一体系在加强国家机关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恢复公民和企业家的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报告还探讨了基于国外先进经验和现代需求,在下一阶段该领域发展中引入约15项新法律机构的建议。

新方案首先旨在切实恢复公民被侵犯的权利,加强对国家机关活动的司法监督,并扩大行政法院的权力。
根据现行程序,公民和企业主只能通过一种方式向行政法院申请恢复其被侵犯的权利。拟议的改革将为公民创造条件,使其能够在权利受到侵犯之前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计划引入四种类型的诉讼请求。
同时,目前六个月的诉讼时效也将进行修订。建议允许公民不受时效限制地向法院申请认定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
实际上,如果公民的权利因地方政府机关的监管性法律行为而受到侵犯,则无法就该行为向行政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20条,国家机关对个人采取的法律干预措施必须遵循比例原则,且足以实现法律规定的目标。
因此,拟扩大行政法院的权力,并赋予其审查国家机关在对公民和企业家采取干预措施时,其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任务。
此外,还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院判决得到无条件执行。根据该条款,如果国家机关官员屡次不执行判决,即使对其处以罚款,法院也应通知检察机关,以便采取法律行动。
我国总统支持这些倡议,并强调所提议的法律机构应在人权受到严重侵犯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有效恢复人权,确保宪法规定的比例原则得到充分发挥,增强国家机关的责任,并促进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